Post By:2018/9/19 15:12:39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逢其时。开展扫黑打恶专项斗争,既要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精准打击、依法严惩,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既打涉黑组织,又打“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排除各种干扰,坚决除恶务尽。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净化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是要坚决“拍蝇”、“毁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对基层黑恶势力的专项打击不可或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亟待增强。要下大力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大力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规范村“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三是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四要聚焦打击重点。全面排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紧盯侵蚀基层政权、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聚焦打击效果,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有力有效打击犯罪,既要见疑不放,深查细挖,把黑恶势力打彻底、打干净,又要严把办案质量关;聚焦治本清源,坚持既除恶又清源,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绝不让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