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11/8 15:24:51
据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11月5日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多起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处罚。
据了解,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超期向人民银行报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资料;超期向人民银行报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超期向人民银行报送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不严格。2、假币解缴信息未序时逐笔登记《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3、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责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519188万元,罚款81.319188万元,罚没共计82.838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