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3/3/7 15:23:28
[align=center]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海之家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生产食品,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青岛海之家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生产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6日下达处罚书,一、没收违法生产的佛跳墙40包、翅丝2包、淀粉14斤、盐8包、煮锅2个、不锈钢桶1个、托盘2个、盛汤容器3个;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陆拾伍元壹角(¥665.1元); 三、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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