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3/5/21 16:54:14
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故事,一个青岛男子将1.1亿元的土地补偿款存入银行,却在当天发现账户余额为零,钱被银行转走了。银行的理由是:为他好,帮他还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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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令人愤怒的故事,这个青岛男子并没有授权银行进行任何操作,他的债务也没有到期,他的存款被银行私自划转给了九个不同的收款方,其中还包括银行自己的账户。
这是一个令人疑惑的故事,这个青岛男子找到银行负责人和镇政府领导,却遭到推诿和冷落,他向监管部门投诉和报警,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回应和解决。
这是一个令人思考的故事,这个青岛男子的遭遇是否是个案,还是反映了银行业存在的普遍问题?银行是否有权利擅自动用储户的存款?储户的存款安全是否有保障?监管部门是否有责任及时介入和调查?法律是否能给予储户公正和有效的保护?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故事的细节。
[b]事件经过[/b] 根据媒体报道,事件的主角是青岛嘉莉宝家具有限公司(下称“嘉莉宝公司”)的老板解本正。嘉莉宝公司是一家有20多年经营史的家具企业,主营业务为家具出口,巅峰时期年产值达6亿元,解本正也因此曾经担任过即墨区两届人大代表。
2017年11月初,嘉莉宝公司厂房所在地因打造汽车城而面临征收。时任青岛即墨华山镇党委书记李某尧出面与解本正洽商,由镇政府平台公司青岛华航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航通达公司”)对嘉莉宝公司的土地厂房等进行整体性征收,双方根据资产评估公司的初步评估意见,商定补偿价格为1.7亿元。
2017年11月30日,嘉莉宝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即墨支行(下称“即墨农商行”)的账户收到了1.1亿元,转账摘要注明为“土地厂房购置款”,付款方为华航通达公司。不过,令解本正意外的是,他无法处置该笔巨款。“我安排公司财务处理账户,但U盾根本无法使用,被银行锁死了。”他说。
很快,他们发现,公司账户的款项不翼而飞。解本正提供的银行存款明细表显示,收到1.1亿元当天,所有钱便分9笔全部支出,余额竟然是0。其中包括还贷款(2笔,约8500万元)、付乔培滋款(1笔,1200万元)、还兴华典当款(1笔,400万)、还建行贷款(1笔,5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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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如此胆大动用了1.1亿元巨款?经了解,时任即墨农商行行长姜秀娟浮出水面。解本正说,他与姜熟识多年,公司所有贷存款业务均由姜安排处理。“这几笔款项划出,我强烈质疑!”解气愤地表示。
对于付乔培滋1200万元一事,解称乔确实是其债权人,但二者的债权债务关系应由双方直接处理。解表示2018年后乔培滋因民间借贷纠纷对嘉莉宝公司进行了起诉最终经调解结案。即墨农商行2017年11月在司法程序启动前将本属于嘉莉宝公司的资金转给乔培滋明显侵权。“不知道姜秀娟如何知道我和乔培滋之间的债权债务的?另外公司账户将钱直接转给个人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票据匪夷所思。”解表示银行此举严重侵犯储户利益。
关于另外一笔向兴华典当行支付的400万元(4天后又向兴华典当行转款400万元),解本正称截至当时(2021年9月),兴华典当行与嘉莉宝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司法文书姜秀娟的还款行为令人惊讶。
更为奇怪的是多条汇款摘要显示嘉莉宝公司账户1000多万元款项被转入账号尾数为“9000003”的农商银行账户。经查该账号由即墨农商行自有。“我们发现问题后立即找银行理论。姜秀娟让我问镇领导李某尧而后者又把问题推给银行。”解称他不知道找了银行多少次但始终没有得到正式回复。
无奈之下他选择向监管部门进行控告。解提供给记者一段2022年1月其与姜秀娟的电话通话录音显示在获知被控告后姜主动打来电话。在录音中姜问解为何对她进行举报“[b]总行今天说你在举报我想解决你的事情你这方法不对啊……我对你很……”[/b]解直接表示银行无权处置公司账户内的资金他就想把这事弄清楚。姜称银行是受托支付。而解否认向银行授权。“[b]欠不欠债是我的事钱怎么还也是我的事!钱应由我来处理这是另一个问题。[/b]”解在电话中反驳。姜随后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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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解本正多次向记者强调他没有签字授权银行进行受托支付而银行方面也从未向他出示过获得授权的证据。针对银行擅自向乔培滋个人转帐的原因是否有解本正授权证据等问题记者近日多次致电姜秀娟并给其手机发送短信但始终未予接听或回复。解本正称他曾向监管机构举报此事也一直没有进展。曾表态对此案展开调查的青岛银保监局党委副书记王永存在听到记者采访问题后以在开会稍晚回电为由挂断了电话其后记者未获回复。
[b]律师说法[/b]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表示此案例中即墨农商行擅自转款的行为分两类:
一是转到银行自身以归还贷款
二是将款项向银行之外的第三人进行转账支付。
对于第一种行为首先要考虑在贷款时双方所签合同中是否存在相关抵销受托支付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之规定“[b]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b]”如果贷款合同中有相关抵销受托支付等约定在司法实践中银行扣款还贷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在行使抵销权。但是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则银行无权擅自将该笔款项用于还贷。根据法律规定扣除扣划等强制权只能由司法机关或国安机关行使其它单位无权行使。或者说银行的行为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对于第二种行为在没有相关判决或司法机关执行介入的情况下银行直接将嘉莉宝公司账户内的征收补偿款向第三人支付[b]属于违法行为[/b]侵犯了A公司的财产权。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对于银行第一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出现过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有的银行因划扣行为而获得贷款清偿有的则被法院认定为侵权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他重点就银行的第二种行为进行了分析认为没有经法定程序银行无权划扣存款人存款。他表示《商业银行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b]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b]。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以下几个部门有权依法扣划银行存款:人民法院海关税务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
[b]事件影响[/b]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不少网友表示对银行的信任度大幅下降,担心自己的存款也会遭遇类似的风险,纷纷呼吁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和惩戒,保障储户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起事件也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银行与政府、企业、个人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利益关系?银行是否有足够的专业素养和道德底线?储户是否有足够的知情权和救济渠道?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反省。
[b]结语[/b] 青岛男子存银行1.1亿,当天全被转走,这是一个令人震惊、愤怒、疑惑、思考的故事。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我们期待着真相能够尽快水落石出,正义能够尽快得到伸张,储户能够尽快得到赔偿。
我们也期待着这样的故事不要再发生,我们也期待着我们的存款能够安全可靠,我们也期待着我们的社会能够公平正义。
你怎么看待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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