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3/5/31 9:42:53
近日,宋先生向半岛网(0532-80889235)反映,他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院内分段车间从事铆工工作,干了3个月的活,4月底劳务公司连云港隆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创)被工人举报欠薪后,就无法联系到负责人。事后上一级劳务公司山东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给他转了14225元后再无后续。据宋先生讲述,按照事先讲好的工资标准每天380元计算,他做了72.75个工,还欠他13420元。对此,吉泰公司戈经理回应称,当时确认是320元/天工资标准核算的,后期因宋先生在网上投诉等一些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最后吉泰公司就没有按之前约定的标准发放,按200元/天来给他结算的;吉泰公司的甲方菏泽巨驰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驰)陈经理表示,“吉泰是我们的劳务公司,巨驰和吉泰签有劳务合同,根据合同我们已经履行完了,已经把工人工资给吉泰支付了。”;项目方:中国海洋石油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孙经理回应称,双方认定工资标准不一致,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目前工资已经按辅助工,每天200元给宋先生结算了。最后孙经理建议宋先生走劳动仲裁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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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工作期间的门禁卡
在海洋石油青岛公司院内干铆工,欠13420元
宋先生告诉半岛网记者,他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院内分段车间从事铆工工作,从2023年2月份干到2023年4月份,未收到工资。4月底劳务公司隆创负责人失联,他多次向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及项目单位反映欠薪问题,结果都互相推诿,无奈之下,他通过网上发布自己的遭遇维权。在自己的努力下,事情有了转机。2023年5月18日,他收到吉泰公司转的14225元,并被告知已经结清工资。这让宋先生感觉不满,“当时和吉泰公司约定好的每天380元结算,而且自己一直在做铆工工作。大概干了90个工,不过吉泰公司给认定为72.75个工,按照当初约定的工价,还欠我13420元。”多次向吉泰公司讨要无果,他再次向项目方中海油领导反映,希望能协助要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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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泰公司伪造个人声明?
中海油领导在介入了解情况后,宋先生收到了巨驰公司陈经理提供的一份以宋先生名义起草的收款声明,但宋先生表示,这份声明是伪造的,他未作出过相关声明,没有签字也没有按过手印。从宋先生提供的这份声明中,半岛网记者看到,“宋先生于2023年2月21日入职菏泽巨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6日离职,工时费共计14225元。现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菏泽巨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时费: 14225元,于2023 年5月12日,全部结清,该工资通过公司经理微信支付到声明人本人微信中。该工资系声明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青岛分公司所有项目中菏泽巨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的工时费。
声明人在收到中国海洋石油青岛分公司所有项目中菏泽巨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工时费后,声明人在声明之日后,如前往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及其他部门对中国海洋石油青岛分公司,菏泽巨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信访。声明人需向菏泽巨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元。声明人不得提起关于中国海洋石油青岛分公司,菏泽巨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诉、信访,否则声明人向中国海洋石油青岛分公司,菏泽巨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元,以上声明是声明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于宋先生的这份声明到底是否伪造,半岛网记者致电巨驰公司,巨驰的陈经理表示该声明是由吉泰公司提供,为此半岛网记者再次联系到吉泰的戈经理,他表示需要落实情况,目前他也是刚知道这个事情。这份声明是如何产生的?吉泰此后再未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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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提供的工时表显示,宋先生从事的工种为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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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泰公司提供的结构劳务价格表显示,大铆工380元/天,二铆工320元/天,须具备操作证
吉泰公司承认宋先生做了铆工工作
宋先生提到的工资按380元/天,是否属实,吉泰公司为何按200元一天结算呢?宋先生表示当时只是和吉泰公司口头约定,“当时吉泰公司给到320元每天,我嫌低,一直是争取380元/天。”当时也签了合同,不过签的是空白合同,上面也没有明确标注工时费具体钱数。对于宋先生的说法,吉泰公司戈经理表示,工时费并未给到380元/天,起初确认的价格是按320元/天跟他核算的。如果约定320元/天,那为何最后按200元一天结算呢?戈经理表示,“宋先生干的也不全是铆工工作,另外他没有特种工种证,他的水平达不到这么高的工资标准,给宋先生定的320元/天,他也是同意的。”“由于他个人原因,在网上发布不良信息等行为,我们不给予照顾了 按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最后按200元/天给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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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驰公司提供的工人工资表显示,宋先生工种为管理岗
巨驰公司:已经和吉泰公司履行完合同
对于宋先生的遭遇,巨驰公司回应称,“吉泰是我们的劳务公司,巨驰公司和吉泰公司签有劳务合同,根据合同我们已经履行完了,已经把工人工资给吉泰支付了。”宋先生是另一家劳务公司隆创派遣过来的,他没有特种工证,办理入职时是管理岗位,目前是按辅助工资200元/天发放完了。4月底隆创负责人跑路后,我们就及时把他们公司的人给清退了,同时也把工人工资结清了。
中海油: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项目方中海油公司5月24日致电半岛网,孙经理表示,据他了解,宋先生的工资已经按辅助工的标准足额发放,问题的关键点是宋先生认为是380元每天合理,吉泰公司认为200元每天合理。目前宋先生拿不出他的工时费的证据来。目前不是公司清欠的问题,是双方工资标准未达成一致的问题,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建议宋先生走司法程序,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