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3/6/8 9:03:10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百香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被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青岛百香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粉状生产车间内生产的“花晨香料”1箱,内装50袋,型号:F6070,拌合型粉末,净含量:20克/袋,保质期:2年,因工作人员记错日期,误将生产日期标注为2022年10月25日。该产品生产日期属虚假标注。该批次产品成本价是0.5元/袋,售价是0.6/袋,货值30元;至2022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产品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百香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花晨香料”50袋; 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