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1/3 16:55:14
残疾人、低保户属于弱势群体,本应受到社会的关注和照顾,没想到竟然有人将残疾人的全部生活积蓄盗走。近日,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吴某的妻子和女儿都是一级智力残疾,他们一家享受低保政策,妻女领取残疾人补贴。吴某凭着打工收入勉强能支撑家庭的开支,但他很少查看妻女接收低保金、残疾人补贴的银行卡。
侯某是吴某弟弟的女朋友。2019年9月,吴某妻子和女儿的银行卡需要补办,由于吴某对补办银行卡的流程不清楚,就委托侯某帮忙办理。侯某带着吴某一家三口去银行补办了新的银行卡,办卡时侯某把预留的手机号码改成了自己的,还以随时帮吴某到银行取钱为由,说服吴某将银行卡交由她保管,吴某也把密码告诉了侯某。
侯某没有固定收入,花钱还大手大脚,于是就打起了吴某妻女低保金、残疾人补贴的主意。自2020年1月起,侯某在吴某一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从ATM机取现25笔,通过绑定银行卡微信支付220笔,花费共计6.1万元。在村里人的提醒下,2022年1月,吴某到银行查询银行卡里的余额,发现卡中的钱已所剩无几,找到侯某时,侯某承认是她把钱花光了,于是吴某报了警。
2023年9月,即墨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侯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