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3/14 10:41:37
上世纪70-80年代由即墨县政府或人民公社革委会颁发的地契或印契证是房屋缴纳印契税的凭证,可以作为房屋建设年代以及产权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参考依据。2014年7月17即墨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即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因历史原因确实无法查找到权属批准文件,在该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按实际使用现状确定宅基地面积。经国土资源所报经即墨国土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明宅基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权利人申报,村委出具证明并公告30日无异议,填写《1982年前无合法权属来源宅基地确权登记审批表》,镇(街道、社区)审核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后按实际使用现状登记。
按照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房权证应提交土地证以及房屋建设、规划许可与竣工验收等手续,网友朋友可先持地契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手续,然后补办其他建设、规划手续,材料齐全后到市民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房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