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3/30 14:00:37
近日,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时期,为敲响警钟,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办公室公布5起案例。
案例1
2020年4月23日中午12时40分,施工人员在博胜苑景区安装围栏时违规使用电焊施工作业引发火灾。火场面积1285.25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6.78 公顷。林木资源价值损失4186.96万元,其他经济损失120万元,死亡1人。博胜苑景区、九浦泰达公司实际负责人张敬安,腾宇天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腾宇天齐公司经理马某某,腾宇天齐公司队长李某,围栏安装人员召集人马某某,无证电焊动火者杜某某,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博胜苑景区、九浦泰达公司和腾宇天齐公司分别给予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1年3月21日下午,纵火嫌疑人陈某某自江山南路与长江路口步行至尖山脚下,攀爬翻越铁栅栏门后,在山林内用打火机点燃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纸张引发山林火灾。经专业机构测绘,树木烧毁面积1406.10平方米。肇事者判处有期徒刑5年。
案例3
2022年2月26日12时06分,东台社区南山防火通道下100余米处林地内发生火情,因东南风影响越过防火通道向山上蔓延。过火面积约12 亩,未对林木造成较大损失。经公安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初步确定为社区居民倾倒煤渣炉灰引燃周边和临近的河道内杂草,蔓延到山林。区公安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案例4
2022年2月27日13时许,镇江建设负责人王某带领公司员工谢某某、张某、臧某某、朱某一同进入某部队某区域制作角铁支架并搭建工具棚,14时30分许,张某操作切割机切割角钢时,火花引燃周边杂草导致起火。火场面积为8.6425公顷,其中受害森林面积为7.8185公顷;直接损失96.6万元,其中林木资源价值50.4万元,火灾扑救费用46.2万元。黄岛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镇江建设给予15万元行政处罚。造成的林木损失、救援产生的费用和生态环境损害进行统计核算,向森林火灾肇事单位追偿。
案例5
2022年4月19日14时许,青岛市南山发生森林火情。嫌疑人李某某骑摩托车于13:28经过大桥南山护林房,沿林内道路到达起火点采挖野菜,在林区内逗留约50分钟,吸了2根香烟,简单掐灭后丢弃在地上,继续挖野菜过程中发现身后起火,初期引燃3-4平方林地,用树枝简单扑救未扑灭导致发生火灾。经调查认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167.462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为39.8527公顷。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认定“4•19”山林火灾为较大森林火灾等级。李某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