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1

查看:1844     * 贴子主题:违反政府指导价!绿城多收业主物业费被罚16万

靓妹:冬眠时间



积分:1041
注册:2021-04-15
沟通:
Post By:2024/4/13 10:01:28
提起物业公司,大家心里的第一印象,往往是人多事杂赚钱少,而青岛的一家物业公司,却打起了“薅业主羊毛”的歪主意。
近日查询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金额高达16万元。
[img]/tp/2024/0413/1000289963.jpg[/img]
2021年5月23日、25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接到区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单,根据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即墨区蓝色新区长广路866号的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下辖两个物业园区分别是青岛中航绿城·理想城·玫瑰园(以下简称玫瑰园)小区、青岛中航绿城·理想城·百合花园(以下简称百合花园)小区。玫瑰园小区入住756户,物业费收取3.0元/月/㎡,百合花园小区入住1426户,物业费收取2.8元/月/㎡。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
[img]/tp/2024/0413/1001215990.jpg[/img]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调查。经调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处以164443.4元罚款。
在此给大家提个醒,根据最新的《青岛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青岛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详细划分,并将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五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低等级,五级为最高等级。服务等级达到最高等级五级且配备电梯的,收费标准为2.52元/月/㎡,上浮不超过20%。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是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是2022年5月26日;案号(2022)浙0109执3965号;执行标的17112。
[img]/tp/2024/0413/1000453970.jpg[/img]
据了解,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绿城服务的全资附属公司。2022年5月16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新疆分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今年3月,该集团杭州分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4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0135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