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6/14 9:07:50
“他们家的电费就是自己定!”近日,本网的热线接到刘小姐的反映,位于即墨北安街道的一家名为“佰富公寓”的“小区”投诉称,在佰富公寓居住得不到保证,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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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签订的合同是民水民电,现代他们电费突然加价。”刘小姐介绍说,他们的电费以前都是“百富公寓”,没想到的是,“公寓单方面涨到0.8元钱了!”这样的收费也不合理,“商业电也没有达到这么高!”
据了解,佰富公寓开发之前是一家企业。“前几年的房产好做,他就偷偷改成公寓出售……”因为佰富公寓存在企业私自改建的事,因此,电费等费用都有企业代缴。“现在的企业突然把电费单方提高,导致房主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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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单方涨价导致业主受损,很多不服气的业主进行了“维权”,“有的房主维权成功改回,但我们部分业主没有争取,导致我们的权益怎么保障?”一家的公寓竟然两种收费!“显然,他们的收费不合理!”
那么,对于即墨这种企业私自改建小公寓私自出售问题,有关部门坐视不管吗?位于即墨北安街道出现的这种“私涨”电费现象,有关部门该如何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