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6/18 8:44:30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即墨交警持续发力,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确保辖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img]/tp/2024/0618/0843576817.jpg[/img]
[color=#FFFFFF][b]典型案[/b][/color]
2024年6月5日下午,滨海中队在辖区省道209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U***56的小型轿车检查时,闻到车内充满了酒气,经检测,驾驶员林某某的酒精呼气测试值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核查林某某证件信息时,民警发现其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这已经是属于第二次酒驾了。
[img]/tp/2024/0618/0844098837.jpg[/img] 2024年6月10日 15时30分,苗某某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B****0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鹤山路店子山一路路口处时,被鹤山路中队执勤交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苗某某的酒精呼气含量为77mg/100ml。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苗某某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img]/tp/2024/0618/0844189847.jpg[/img]
6月12日15时下午,岙兰路中队在岙兰路与天井山一路设立执勤点开展酒醉驾违法查处行动。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B***0P的小型普通车进行检查时,经呼气测试,驾驶员徐某某的酒精呼气含量为55mg/100ml。民警在核实证件信息时,发现该驾驶员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img]/tp/2024/0618/0844264853.jpg[/im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规定,以上三位驾驶员因二次酒驾,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