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7/3 8:53:52
为深入贯彻习主席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4月9日至29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岛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7月1日向青岛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组组长马承新反馈督察意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曾赞荣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主持。霍太英副组长参加会议。我区在即墨宾馆设分会场组织收看,区委书记,青岛蓝谷管理局党委书记韩世军,区委副书记、区长,青岛蓝谷管理局局长孙杰,区委副书记,青岛蓝谷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杜乐江等领导出席即墨分会场会议。
督察要求,青岛市委、市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实施“四减四增”,强化源头减量替代,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筑牢生态安全底线,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完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守好“红瓦绿树、碧海蓝天”青岛气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督察强调,青岛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根据要求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青岛市委、市政府处理。
曾赞荣在表态发言中指出,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既充分肯定青岛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又精准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习主席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要抓紧抓实抓细督察整改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实施清单化、台账化管理,靶向施策、精准整改,严格核查监督问责,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