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7/27 15:10:00
7月22日至24日,即墨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的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迁,顺利将房产交付买受人,切实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
[img]/tp/2024/0727/1509299497.jpg[/img] 贾某某与王某某、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王某某、周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贾某某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该案民事诉讼期间,王某某个人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某商店房屋一处已被查封。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后由柳某某竞得该房产。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调查并张贴拍卖成交裁定书、腾房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通过滥用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程序,不断阻碍腾房,在两次执行异议及执行复议均不被支持后,依然态度强硬,拒不腾空房屋。
[img]/tp/2024/0727/1509387500.jpg[/img] 为保护买受人合法权益,法院经研究决定强制腾迁。由于涉案房屋内存放大量瓷器、字画,物品杂乱且多为易碎品,韩红星法官团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行研判,经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7月22日上午8点,执行法官韩红星带领李正强、孙响等17名干警会同公证处、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到达腾房现场。执行干警一下车就被一群不明人员阻拦,声称房屋内物品归其所有,法院无权强制腾迁。李正强向围堵人员释明法律规定,并严肃表明了法院强制腾房的坚定态度。面对执行威慑,阻挠人员态度缓和,腾房工作有序进行。
此次强制腾迁行动恰遇暴雨天气,执行干警连续奋战3天,每天从早8点至晚6点,对2000余件字画、瓷器等物品逐一进行编号、拍照、装箱,依法将物品搬离至指定地点存放,最终房屋腾迁完毕后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img]/tp/2024/0727/1509472507.jpg[/img] 即墨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履职,“硬核”执行,重拳出击打击各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执行案件中,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房产后,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拒不腾迁,继续占用案涉房产的情况并不少见。法院在此郑重告诫被执行人,必须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逃避责任将面临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滥用执行异议、对抗法院执行,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