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8/25 10:47:48
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区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酒驾醉驾肇事肇祸,即墨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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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000000][b]典型案例[/b][/color]
8月12日7点58分,即墨交警岙兰路中队执勤交警在岙兰路与墨城路路口,对车牌鲁BA***72号小型新能源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了驾驶员李某身上有一股酒味。
经检测,李某的酒精呼气测试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李某称自己昨晚和朋友一起喝了6瓶青岛啤酒,到凌晨才结束的,没想到第二天还会被查出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李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img]/tp/2024/0825/1047323697.jpg[/img] 8月18日,即墨交警田横中队在滨海公路S603交界口设立执勤点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14时,执勤交警发现车牌鲁B***6C号小型客车的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便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测,驾驶员陈某某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img]/tp/2024/0825/1047396700.jpg[/img] 8月20日晚,即墨交警灵山中队在岙兰路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1时38分,执勤交警在对鲁B***09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饮酒驾驶嫌疑。
经检测,驾驶员姜某酒精呼气测试含量为8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姜某带至医院抽血进行检测,根据检验结果将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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