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搞外遇,被丈夫掌握证据,女方是否属于婚姻过失方?
悬赏:5 - 已解决
[tag]女方,丈夫,证据[/tag]详细情况是,女方搞外遇被丈夫掌握证据,女方也承认了与他人通奸,妻子被丈夫打成轻伤,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而且信心十足,要求和男方平分财产,但是拒绝平分债务,原因是没有欠钱人的欠条,因为都是欠男方姐姐的,法院说没有欠条就是没有证据认证,不受理,对女方的外遇说是没有过错,只能说是思想品德问题,男方要求精神赔偿法院不支持,难道女方搞外遇导致家庭破裂,这不是婚姻过失吗?难道俺真的是法盲?我也查过不少资料,只要有证据证明女方搞外遇,男方有权要求精神赔偿,为什么在即墨不行?
分享/转发 提问者:jiangcuiyu 时间:2011-6-2 19:53
网友回复
告她 坚决告她 顶
回答者:电脑维修时间:2011-6-3 10:51
是的 属于婚姻过失 可以要求她 赔偿
回答者:电脑维修时间:2011-6-3 10:45
是,
回答者:蒙蒙-丫头时间:2011-6-3 10:24
女方肯定有关系,你也可以找个好律师。如需要我给你介绍个
回答者:即墨老周时间:2011-6-3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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